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79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2007年全市农业化肥总量供求平衡,增强各级政府对化肥市场的调控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6年度化肥淡季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
根据全市农业生产用肥需求量和市场预测,计划全市2006年度储备尿素5万吨,其中:由市、县(特区、区)政府委托各级农资公司储备3万吨,农资市场各类经营户自行储备2万吨。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为化肥储备提供货源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二、资金筹措
各级农资公司储备的尿素3万吨,按现行价格1760元/吨计算,全市化肥淡季储备需资金5280万元。其中:市、县(特区、区)农资公司自筹400万元,需从银行贷款4880万元。2006年度全市化肥淡季储备贷款按银行现行贷款利率5.58‰上浮10%,贷款期按10个月计算,利息总额需300万元,由市、县(特区、区)政府补贴183万元(详见附表)。
贷款补贴利息实行分级负责,市农资公司的贷款贴息由市政府从市级支农资金中列支,各县、特区、区农资公司贷款贴息由同级政府从本级支农资金中列支。
各级农资公司要落实好贷款担保抵押,确保化肥淡季储备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按照“专款专用,规范手续,承贷承还”的原则用好支农贷款,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完成储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