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城通〔2006〕267号)文件的精神,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大川(市政府)
成 员:姚远明(市城管办)
赵泽义(市建设局)
邹家进(市交通局)
肖 锋(市公安局)
孙元亮(市工商局)
杨继亮(市监察局)
谢朝碧(市财政局)
彭启林(市城管局)
李继明(市纠风办)
刘明月(市客管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客管办,负责市中心城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稽查工作及联系六枝特区、盘县的相关工作,姚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交通局抽派2名、市公安局抽派2名、市工商局抽派1名(联络员)、市建设局抽派1名(联络员)、市城管局抽派2名、市纠风办抽派1名、市客管办抽派10名人员组成,车辆由各单位自带,实行集中办公。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8320545、8224850。
五、工作经费
市政府先期投入5万元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启动资金,以后从专项整治行动的罚款中列支80%用作工作经费。
六、工作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履行整治行动中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职能。
市客管办:负责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协调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 为依法予以处罚的日常工作。
市建设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 “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