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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城通〔2006〕267号)文件的精神,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大川(市政府)
  成 员:姚远明(市城管办)
      赵泽义(市建设局)
      邹家进(市交通局)
      肖 锋(市公安局)
      孙元亮(市工商局)
      杨继亮(市监察局)
      谢朝碧(市财政局)
      彭启林(市城管局)
      李继明(市纠风办)
      刘明月(市客管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客管办,负责市中心城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稽查工作及联系六枝特区、盘县的相关工作,姚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交通局抽派2名、市公安局抽派2名、市工商局抽派1名(联络员)、市建设局抽派1名(联络员)、市城管局抽派2名、市纠风办抽派1名、市客管办抽派10名人员组成,车辆由各单位自带,实行集中办公。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8320545、8224850。
  五、工作经费
  市政府先期投入5万元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启动资金,以后从专项整治行动的罚款中列支80%用作工作经费。
  六、工作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履行整治行动中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职能。
  市客管办:负责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协调对“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 为依法予以处罚的日常工作。
  市建设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 “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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