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8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六盘水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交通厅转发的国家六部、办、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要求,为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的要求,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和其他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四)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执法队伍和长效工作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实施步骤
2006年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黑车”的查处力度,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全面整治、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四个阶段。
四、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