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各类市场和经营行为的整顿,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各类市场和经营行为健康文明、规范有序。
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歌舞厅、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彻底取缔校园门口200米(含200米)以内的网吧,减少“口袋书”等有害读物和不健康视听作品的危害,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建设和规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的整治,防止乱搭乱建,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
卫生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公共卫生安全整治力度,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检查督促,重点解决好学校(幼儿园)门口摆摊设点问题,切实解决学校(幼儿园)周边脏乱差现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载体,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点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未成年流浪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切实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学校管理的有效载体,列入学校(幼儿园)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创建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形成校长(园长)牵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政保部门具体抓、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制度建设,定期分析本学校在平安创建中面临的形势,完善法制教育、日常管理、治安防范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创建措施。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硬件建设,确保按规定要求建好技防设施。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管理教育,防止因学校教育管理不力使“问题学生”流向社会,成为“问题青年”。要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在校园居住、活动的外来人员进行认真清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迁出校园。未经学校批准,校园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要整合创建资源,把“平安校园”和“星级法制学校”、“无毒学校”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
要把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放在“平安校园”创建的突出位置,建立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各学校(幼儿园)要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履行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市中心城区和六枝特区平寨镇、盘县红果镇和城关镇的学校都要聘请保安,增加学校保卫力量。要加强保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保卫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妥善解决保卫工作条件和待遇,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必要的经费,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为一线保卫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安机关要指导学校(幼儿园)保卫人员和护校组织开展工作。要在治安情况复杂的校园推行警务特派员制度。从公安机关岗位上退居二线的民警中,选择政治素质好、富有工作经验、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警务特派员,进驻学校,负责指导、督促并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要把学校安全稳定放在首位,按照“校内问题学校为主”的要求,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校园秩序。注重研究和解决好后勤社会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情况下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后勤安全保障水平和效果。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按照“校外问题地方为主”的要求,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