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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10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市各企业: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切实维护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教学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幼儿园)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既是开展平安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广大师生的爱护和保护,对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建“平安六盘水”工程的决定》,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校园及周边治安有明显好转。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市学校及周边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网吧、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学校周边乱搭乱建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还比较混乱,侵害师生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未解决,新的问题和因素还会不断出现。这些问题不解决,隐患不消除,学校的安全、和谐和文明就没有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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