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盘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4.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政府督办机制。继续坚持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和量化消防经费投入、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事项,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定期检查社会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县、特区、区政府每年12月10日前,要将当年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或专题汇报。
  (二)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全社会齐抓共管消防安全
  1.设立消防安全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加强对火灾隐患的防范。各级政府在制定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发展改革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时,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制度,确保配套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规划、建设部门在制定和审查城乡总体规划时,要组织制定城乡消防规划,对于没有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项规划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予审查和报批。对于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将公安消防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火审核验收意见或检查意见作为办理审批手续或年审换证的基本条件。旅游部门要把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条件作为星级评定的基本要素。对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医疗机构和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情况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发现火灾隐患时,应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在火灾隐患整治中,各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联合执法措施,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