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7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市府发〔2007〕2号)
盘县、水城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烟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07年全市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收购计划20万担,其中:上等烟比例3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80%以上,收购烟叶等级合格率80%以上。
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把握形势,控稳并重。认真把握烟叶生产形势,结合实际,做到控稳并重,分类指导。既要严防超产、超收反弹,又要及时掌握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化,稳定政策,使计划落到实处。要把种植计划向质量风格突出、生产潜力、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产区和重点产烟乡(镇)倾斜。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实现适度规模种植,形成烤烟产业带和种植群体,进一步提高烤烟生产的集中度。要严格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烤烟计划,层层签订责任状,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稳定政策,确保投入。2007年全省烤烟收购价区政策不变,六盘水市为三价区。投入标准总体维持2006年水平不变,每担90元,其中:煤炭补贴每担20元,产前扶持每担50元,产后扶持每担20元(收购结束后以物化方式兑现),待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后执行。扶持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710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国烟财〔2006〕904号),确保规范使用。各地不得擅自出台或改变生产扶持标准,不得出台违背收购价格的政策。
(三)严格合同,强化管理。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明确合同签订程序,健全合同档案,加强生产过程监管,优化烟叶工作流程,理顺烟叶种植、收购、调拨等各环节关系。要严格按国家计划和实际单产水平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组织烟叶种植,核实面积。要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合同,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和责任,增强合同的透明度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要严把种子供应、育苗供苗、移栽、收购等关口,严厉制止超计划、无计划生产。要严格监控合同执行情况,不得降低单产约定种植面积,严禁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合同规定的等级、数量要全额收购,对因丰收原因形成超计划的,要报省烟草专卖局审批后收购,并抵顶来年烟叶收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