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进入冬春季节,临近春节,群众农事用火、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较为频繁,特别是我市在元宵节、清明节有上坟亮灯烧纸的传统习俗,一旦连续出现晴朗天气,最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为切实做好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在提高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要针对高森林火险形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网络等公众媒体加大宣传,增强防火意识;林业部门要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林区、进入村寨,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法律意识;在农村,争取做到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公告》、户户有《森林防火公约》。各县、特区、区要切实加强全民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加强灾前防范,管严管住火源,超前做好城镇、村寨、油库、旅游点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对重点林区内各种施工场所、坟墓、旅游等生产作业点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在重点林区的主要进山路口,要适时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哨、卡)、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护密度,突出重点部位,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不留死角,确保万无一失。
三、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扑火安全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各项工作,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要加大对护林防火经费的投入,提前做好防火物资储备、检修好扑火机具和装备,保障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组织指挥,保证高效妥善处置火情,防止火灾扩大和蔓延,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