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2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七日
六盘水市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贵州省消防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有关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切实提高我市火灾扑救及其它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火灾事件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04〕115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府发〔2005〕15号),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社会救援力量的职责,建立高效的灭火救援应急调度、指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六盘水市市区内发生的火灾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明确由公安消防部队负责现场指挥的其它抢险救援行动。
第三条 各县、特区参照本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