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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远离火灾平安凉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远离火灾平安凉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20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冬季火灾荷载量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低,全市火灾发生起数仍然呈现上升趋势,仅1至2月,全市就发生火灾17起,火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远离火灾,平安凉都”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春季来临,各种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全市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的要求,在加强火灾检查、巡查的同时,对广大群众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牵涉到广大地区和各个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和协调,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积极主动履行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拟定消防宣传计划,保障消防宣传教育经费,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迅速组织开展“远离火灾、平安凉都”主题宣传活动,共同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切实做到“六有”(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声讯台等媒体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努力营造“重消防、保安全”的社会氛围。各级经贸部门要积极抓好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对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教学日程,安排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和讲座,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各级文化部门要发挥文艺宣传的优势,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实际效果。各级人事、劳动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就业、岗前培训的内容,提高就业者的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团委、工会、妇联、工商、旅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特点,通过各个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渠道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服务,定期开放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带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警署、派出所的作用,组织消防专(兼)职民警加强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和消防常识的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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