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畅通消防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6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畅通”消防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六盘水市“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畅通”消防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问题,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畅通,增强群众疏散逃生、自我防护的意识和技能,结合《六盘水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子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全市各类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日常管理维护到位,员工逃生自救及组织安全疏散的能力普遍提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畅通”消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少荣(市人民政府)
副 组 长:蔡 军(市人民政府)
肖 锋(市公安局)
赵音强(市消防支队)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消防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赵音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的对象及内容
(一)治理对象
1.酒店、宾馆、歌舞娱乐放映场所(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洗浴、网吧、室内游乐场、足疗、咖啡厅、酒吧、茶楼、商务会所等)、超过100平方米的美容美发场所、超过20张桌子的餐厅(酒楼、餐馆)、超过10张床位的旅馆(招待所)等;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超过100平方米的各类专营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