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10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六盘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2007-2010年)
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及发展工作,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整、服务规范、居民就医方便快捷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解决好城市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六盘水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市有市级医疗机构2所:市医疗集团(含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大企业医疗机构3所: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总医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总医院、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总医院;县级医疗机构6所:六枝特区人民医院、盘县人民医院、盘县第二人民医院、盘县中医院、水城县人民医院、水城县中医院;97个乡(镇、街道办)卫生院,1103个村卫生室。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基本功能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坚持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和康复等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并围绕基本功能开展以下为促进健康所需要的各项服务。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做出社会判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和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管理(预防接种,计免监测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预防、疫情监测与控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