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县(特区、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办单位申请书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审查资料;2.现场评审;3.提出整改意见和初步意见。
  县(特区、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达到合格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执业证书和牌匾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三)加强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执法监管,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介组织并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对违反有关法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经常听取社区居委会和广大居民的意见,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须有法定执业资格,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须持省卫生厅统一制发的《上岗证》上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人员应予转岗。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向社区流动,大中型医疗机构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或利用业余时间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牌医生、护士为居民提供服务。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上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兼职的,应及时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四)完善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预防保健技术力量,合理配置医疗、预防、保健、药学及护理人员,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功能要求,全方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五)规范服务价格
  各社区医疗机构必须在显著位置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社区医疗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社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转发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市价费〔2006〕151号)执行。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价格项目,要符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程序申报。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并附上成本测算资料、专家意见等,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价格和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逐级上报,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审批。3.社区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