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要继续以瓦斯治理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采取措施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抽放系统的安装到位。全面启动市级瓦斯监测监控联网工程和以瓦斯抽采利用(包括民用及发电)为代表的一批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确保汛期煤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安全大检查,对危及煤矿安全的废弃井口、积水区、塌陷坑、地表水域、泻洪沟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采取防灾害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彻底杜绝透水事故发生。三是要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的现场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力度,努力防范各类零星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对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要按照整合关闭的要求,关实关严,防止死灰复燃或突击生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关闭工作落到实处;已关闭的矿井要派人监管及督查,确保关实关严,不反弹。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对已进入一条龙办公程序的煤矿要帮助和引导煤矿业主尽快完成整合的各项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要求,抓紧进入整合技改工作,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完成一批整合扩能矿井的建设工作。
道路交通方面: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截至8月底,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30人,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21人,分别上升300%和328.6%;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我市车流辆急剧上升、道路安全设施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坚持按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把客运车辆作为管理重点,将国、省干线公路、高等级公路以及客运交通流量大的县道作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主战场,严肃查处客车违法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整治和监管,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大幅度减少事故总量,切实扭转被动局面。
同时,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旅游景点、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
四、加强汛期安全工作,避免自然灾害等事故的发生
进入5月份以来,我市降水量很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制定防汛措施。要加强对汛期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要加强灾害危险点的监测监控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点,各县、特区、区要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同时逐点制定防灾预案,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监测,出现险情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