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提供灾情,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市司法局:负责下属看守所防洪安全,配合做好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市建设局、市城管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六盘水无线电管理分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时的无线电通讯,及时组织排除无线电通讯干扰,优先保障防汛、抗旱、抢险的无线电通讯信息的畅通。
市农业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遭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市林业局: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抗旱救灾应急食品、御寒商品和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环保局: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旱中和灾后安置的粮食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市农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抗旱机具、油料的及时供应和抗旱机具的维修。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小学校的防洪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组织做好应对发生洪涝灾害的疏散撤离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六盘水供电局 :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汛期所辖电站(水库)按批准的防汛调度方案实施调度,确保安全运行。密切监视所辖电站(水库)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电信六盘水分公司:负责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信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早、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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