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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衢州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4号令)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05年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2005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规模较小,其中滑坡或崩塌主要发生在山区康庄工程沿线切坡较陡地段,岩溶塌陷发生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灰岩地区;灾害诱发因素主要是人为切坡过陡、强降雨、岩土体松散以及地下水位的变化。由于防治及时,造成的损失较小,无人员伤亡。

  (二)2006年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空间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市2006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较高。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梅汛期,浙中西部地区的梅雨量接近常年水平,比去年偏多,降水集中期较前几年明显。据此,预测我市全年降水量属正常略偏多, 降水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匀,有洪涝及灾害发生的可能。3月至4月的春雨期及6月上旬至7月下旬的梅汛期,在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尤其是居住地的人工切坡一带)和公路边坡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月至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分布不均匀,由降水而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概率较大;干旱枯水期江山市、常山县及开化县等石灰岩地区易发生地面塌陷。预测2006年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3月至4月、6月至9月和台汛期,因此确定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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