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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乡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成立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茶香(市交通局)

  副组长:应建忠(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朱耀荣(市交通局)

  成 员:麻新建、陆小春、张学义、邵永忠、张亚平、邹德武、余春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张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385376,联系人:余春辉。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六、活动步骤和主要工作任务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3月31日前)。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营造氛围,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现状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管理台帐,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阶段(200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集中整治。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监管机构、监管制度、监管责任和人员、经费;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加强渡工(船员)和渡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后备渡工制度;开展渡工考核。

  第三阶段: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检查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按本次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另行公布),组织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进行验收,责令不合格渡口限期完成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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