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衢州市乡道路面硬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十七)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十八)市区动态监控系统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人防办
(十九)衢州市医疗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
(二十)江山、常山、龙游、开化污水处理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和有关县(市)政府
(二十一)市人防003工程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二十二)市人防疏散基地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二十三)衢州老火车站站房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发改委
(二十四)铁路南移后老铁路沿线土地利用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交通局
(二十五)严家淤公园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西区管委会
(二十六)衢化防护林带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林业局、建设局、高新园区、柯城区政府
(二十七)衢江航道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
(二十八)西区公建项目
责任单位:市西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
各责任单位(有多个责任单位的,由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牵头)要按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求,抓紧细化项目月度实施计划,确定责任处室、联络员,负责月度进展情况的报送。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责任单位报送项目月度进展情况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年度目标任务;(二)项目上月工作计划;(三)项目上月工作进度;(四)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五)项目本月工作计划。
各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项目上月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送市府办综合二处汇总。
三、定期汇总通报
市府办综合二处负责汇总各责任单位报送的项目月度进展情况,并在每月5日印发月度情况通报,分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和各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其中,西区公建项目月度实施情况,由市西区管委会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理汇总后,另行单独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