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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集中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各地要明确重点,对辖区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不间断的集中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通、建设部门要针对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城区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严格各行其道,确保城区交通畅通。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客运班车严禁夜间通行,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要在未设交警中队的乡、镇和农村派出所建立交通管理工作站,由派出所承担辖区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应职责,把交警路面巡查、农村交通管理基础工作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摩托车管理、简易程序事故处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职能纳入农村派出所管理。要积极探索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管理共为、安全共创、机制共建的农村派出所管理农村交通安全的新模式。农机监理机构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公安驻农机联络室(警务室),发挥交通协管员作用,协助维护农村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2006年6月底前,建立由公安、卫生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组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并尽早实现“120”“119”“110”“122”快速求救服务系统联动。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事故应急抢救工作,完善急救网络,提高救治水平,尽最大努力及时抢救伤员。

  (四)严格把关,切实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业(农机)、公安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2006年6月底前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农业(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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