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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整治。研究制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有关措施,落实产品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乡镇(村)质监员(协管员)为主体的小作坊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负总责、小作坊业主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乡镇质监员、村协管员为巡查主体的责任体系。完善以“三员四图”为基础的分类分片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普查普测、分类处理和建档工作。探索切实可行的分类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B、C类企业和重点食品的整治力度,B、C类企业有40%以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转为A类企业,重点食品整治合格率达80%以上;D类企业全部关停;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

  3、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治劣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行动”,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整治各种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强化市场食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加快推进食品等重点商品准入制度,全市新培育食品类商品准入单位50家以上,农贸市场重点商品准入覆盖率达60%以上。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覆盖面,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全市建立食品检测点的农贸市场新增10个以上。积极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农贸市场的改造试点。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加强对进口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群众关注度高、消费投诉多的重点食品品种,对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分别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和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问责问纠等自律制度。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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