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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大力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以及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采取查处打击和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农药、兽药、渔药以及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及其替代品使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追查“瘦肉精”相关产品的生产使用窝点和“瘦肉精”、甲胺磷等产品来源,依法严惩有关涉案人员。大力整顿农资市场,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抽检,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引导和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各类基地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示范区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市)的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认证,2006年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8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18个、绿色食品12个,新增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和无公害(或绿色、有机)水产品各3个。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建成蔬菜质量安全示范村和畜禽安全生产示范村各10个。

  3、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制度。加大对蔬菜瓜果产品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污染、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全年完成农产品中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残留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200个,品种不少于40个,畜产品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残留检测样本数不少于1000个,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2%以上。开展水产品中氯霉素、乙烯雌酚残留检测,样品不少于20个,合格率要求95%以上。开展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广泛推行产地标识、条型码等产地标识方法,积极探索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1、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完善食品安全分类分片监管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性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监督抽查率和“按标生产”率均达100%。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和原辅料的备案审查、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备案管理,备案率达100%。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对部分试点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检自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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