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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衢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劳动保障、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我市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并加以推广应用。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人劳局、市质监局)

  四、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县(市、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缴政策和中小学教育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教育招投标改革进行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推进与市外教育的合作与交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资格、教师交流和教育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对公益类文化单位,要加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对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经营责任制和监督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事业发展。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努力建设和发展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区块的形成。(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十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统一、滚动的项目库、专家库,坚持和完善科技项目“三审一决策”、追踪问效制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探索建立科技信用制度。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的改革和发展,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目标,加快科研院所转企改制。大力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强化中介服务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十九)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逐步解决城乡贫困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医药分开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网上集中采购医药用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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