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意见的通知》(衢政发〔2003〕63号)等文件的相关政策,按照“整体推进、分类实施、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经营类和社会中介类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改革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制定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供水、排污、卫生保洁、园林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完善现行事业单位改制政策。(责任单位:市事改办、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建设局)
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垄断性行业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推行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特殊经营权、专营权和使用权等,只要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要按《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在一定期限内实行授权经营的方式,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社会法人、非公有制企业或自然人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对企业已经改制但仍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使用的特殊经营权、专营权和使用权等,也要比照实行。积极鼓励和引进职业经理人、推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市场化评价与组织选拔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委)
(八)推进国资管理体系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从原来的以国企改革为重点转向整合国有资源和加强对企业改制后结余资产(包括国有股权)以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打破国有资产由系统或行业经营的界线,促进国有资产跨行业或跨地区重组,以国资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建立或健全国有资本营运监管体系,加强对各国有投资公司的风险控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者的长效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管理缺位的弊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委)
(九)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
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公司制企业规范规范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者和监事会各自的职责,建立运转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探索试行外聘董事长或总经理制度,强化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