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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省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省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7〕289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54号)文件要求,今年要全面完成省规划内34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任务。我市列入规划内的病险水库有461座,目前除中央和省级补助的部分中型和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项目等待上级下达资金及部分续建项目外,全市仍有62座地方筹资的小型水库在今冬开工,其中:一般小(1)型22座、小(2)型40座。各地要下大力气,真抓实干,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

  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07年是实施省规划内348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最后一年,任务十分艰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一定要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领导,落实职责,分解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凡列入全省3488座规划内的除险加固水库都必须在12月中旬前开工建设。要实行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倒计时,制订每座水库完成任务时间表,组织实施好每座水库的除险加固。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多渠道筹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62座病险水库主体工程的除险加固需投资1495.3万元,其中:一般小(1)型761.9万元,小(2)型733.4万元。为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一般小(1)型病险水库省财政每座补助12万元,市政府按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县级按总投资的30%配套,其余由项目乡镇及村组自筹;小(2)型病险水库,省财政每座补助4万元,市政府按平均每座4万元予以补助(视投资规模而有所不同),县级按总投资的20%配套,其余由项目乡镇及村组自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到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其它资金,组织受益区群众通过投工投劳,以劳代资等不同方式投入水库除险加固,弥补水库除险加固资金不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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