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采用强制性标准法,所有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视为合格投标人。县(市、区)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市本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必须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投标人应提交2种以上(含)能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表、验收备案表,不含文字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第五条 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第六条 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设立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A)。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招标最高控制价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发出和公布。
招标最高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工程量清单及主要工程量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以及相关说明等。
第七条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最高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编制单位到评标现场说明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的编制情况,编制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也可不设技术标。
第九条 招标投标中心(有形市场)应当为评委提供必要的电子评标条件。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确保评标委员会有足够的评标时间。评标委员会对各个阶段的评审应当有具体的评审成果资料,并对评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资料费于投标截止日前1天转到招标人公布的指定帐户,以招标投标中心或招标人出具的到帐证明为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日投标截止前完成接受投标文件、查验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资料费到帐情况。
第十一条 本评标办法分四阶段进行评审(无技术标的为三阶段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资格后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组织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
第十二条 开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开标会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