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条主线、六项重点”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扶贫开发和移民扶贫各项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评定,安远县、于都县、宁都县、定南县、瑞金市、大余县、龙南县为2006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安远县、赣县、上犹县为2006年度全市移民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地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创新,进一步推进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积极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