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7〕190号),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与国办发明电〔2007〕38号(可在中国政府网www.gov.cn下载)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以来,我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良好势头,但仍有单位重视不够,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无回声,存有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报告不及时等现象。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做到警钟长鸣。厅属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做到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管理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扑下身子抓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引向深入
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水明电〔2007〕14号)通知精神,继续组织力量,领导要亲自带头,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不留空档、制度落实不图形式,狠抓隐患治理和未端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实防患于未然。
三、继续搞好重点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
水利施工、水库等建管单位和学校是厅安全管理的重点,水库等建管单位和学校要分别结合当前汛期末、秋季入学特点,针对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水利施工单位正值施工有利季节,决不能为了抢时间、抓进度、创效益而忽视安全管理。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豫水人劳〔2007〕32号)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