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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决定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2006-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并同时建立“衢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余清涛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具体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领导,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完善机制,促进自律。

  大力推动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对不守法、不诚信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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