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衢州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6〕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6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认真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办理工作,使办理过程中已承诺的事项得到更好、更全面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回头看”的范围
2006年承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回头看”的时间
各承办单位在2007年1月20日前完成整个“回头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承办的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逐件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落实。2007年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
三、“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已承诺的事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已办结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有无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三是对已着手解决但未完成的事项,检查能否如期完成;四是对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检查目前是否已具备条件,未具备条件的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五是对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要落实分步解决办法;六是对原答复文件中标注“B”、“C”类的办理件,要与领衔代表、委员重新沟通一次,通报进展情况,共商良策,力争早日解决,具体以附表说明(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回头看”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各承办单位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拓宽工作思路的内在需要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回头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努力使“回头看”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