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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衢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衢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衢州市移民办公室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衢市编〔2007〕1号)精神,现刻制“衢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衢州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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