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7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消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加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消防工作的意见

  2006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五点一线”发展战略以来,“五点一线”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五点一线”消防工作却相对滞后,有关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消防内容不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没有同步建设;许多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遗留火灾隐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力量薄弱,不适应各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消防保卫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五点一线”消防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有效预防火灾,保障“五点一线”战略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辽宁、全面振兴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打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基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完善灭火救援网络体系,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的消防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消防工作与“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协调、共同发展;坚持公共消防设施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坚持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高水平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装备,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在起步阶段,建立基本完善的消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机构设置,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建设发展阶段,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和产业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形成以公安现役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多元化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具有较先进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具备足够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有效减少火灾危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