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桂政发〔2007〕48号)
2006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5〕14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继续做强做大优质粮食、桑蚕、食用菌、中药材、香料、花卉、草食动物、牛奶、优势水产品、商品林等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各地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根据桂政发〔2005〕14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考评、审核和公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贵港市人民政府等30个2006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加快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创佳绩。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尽快打造我区农业优势产业集群,提升我区农业优势产业竞争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2006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质粮食产业
一等奖: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玉林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平南县人民政府
二、桑蚕产业
一等奖:宜州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象州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河池市人民政府
三、食用菌产业
一等奖:荔浦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横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武宣县人民政府
四、中药材产业
一等奖: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兴业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