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土特产、杂粮、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的注册登记制度。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开展对出口危险品包装、食品包装、木质包装加工处理企业和出口商品注册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质监、商贸、外贸、工商部门配合实施。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制定方案(8月26日至9月20日)。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行动经费三落实。在此基础上迅速展开调查摸排,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整治方案必须区域明确、部位明确、产品明确、目标明确。并于2007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治方案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9月21日至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手进行地毯式打击查处;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商请有关方面组织协查。要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三阶段:树立典型、总结验收(12月1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对照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组织对各县区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且整治成效显著的,市政府予以表彰;验收不合格的,追究政府主管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至少推出一个整治效果明显、整治措施得力、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的“整治样板”监管区域,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成立延安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