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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沪府发〔2007〕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各大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驻沪部队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为主线,以支持军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不断提高本市双拥工作的水平。为此,现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和驻沪三军、武警部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作用。军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把“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优良传统融入到双拥工作中。
  地方和驻沪部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广泛宣传各类双拥典型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双拥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要围绕“军民同心促和谐”和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十万百万千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国防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形成人人接受国防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各部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深入开展拥政爱民工作,不断激发官兵“学习上海、融入上海、保卫上海、奉献上海”的热情。
  二、积极为广大军民办实事、做好事,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元旦、春节期间,市和区县领导要深入驻沪部队走访慰问。各级党组织、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千方百计地为驻军解决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驻军部队解除后顾之忧,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高度重视驻军官兵和本市优抚对象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国“关爱功臣”活动的开展,积极为广大指战员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各级政府要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鼓励和引导“两新组织”开展双拥活动。要充分发挥军民共建的引领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军地双方要从实际出发,开展军政军民联谊、联欢活动,营造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级工、青、妇组织和民兵组织要发动团员青年、妇女、民兵和职工积极主动地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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