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于都县工农煤矿“8.14”透水事故抢险救援先进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7]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07年8月14日11时许,于都县盘古山镇工农煤矿发生老窿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15人作业,其中8人升井,7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省政府副省长洪礼和,赣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晓明当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全力以赴营救井下被困矿工,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事故救援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刘琮率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各级领导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周密部署。抢捡救援指挥得当,决策正确,救援迅速及时。参与救援的部门单位紧密协作,积极支援,不畏艰险,顽强战斗。经过56个小时的紧张施救,7名被困人员除3人遇难外,4名矿工成功生还。
这次抢险救援工作的成功,彰显出各级党委、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感;表现出国有企业在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展现了社会各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氛围和良好风尚。同时,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抢险救援工作,表彰有功单位和人员,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市矿山救护支队、铁山垅钨矿、于都布村煤矿等4个单位“抢险救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彭文伟,于都县鑫源矿业科技服务公司肖柳,市矿山救护支队刘高云、刘华林,于都县公安局曾小兵,于都县盘古山卫生院丁称方等6名同志为“抢险救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