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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延政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关于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部门职责
  2.3 应急组织运作体系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的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5.1 险情应急
  5.2 灾情应急
  6 灾后处置
  6.1 灾后建设
  6.2 社会救助
  6.3 灾后调查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
  7.2 应急队伍
  7.3 支援与装备保障
  电信、交通、电力、民政、卫生、公安、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灾支援与保障工作。
  7.4 宣传和培训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奖励与处罚
  8.2 预案管理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

  1.2 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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