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延政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关于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部门职责
2.3 应急组织运作体系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的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5.1 险情应急
5.2 灾情应急
6 灾后处置
6.1 灾后建设
6.2 社会救助
6.3 灾后调查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
7.2 应急队伍
7.3 支援与装备保障
电信、交通、电力、民政、卫生、公安、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灾支援与保障工作。
7.4 宣传和培训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奖励与处罚
8.2 预案管理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
1.2 编制依据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