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建设目标
构建动漫产业体系,开发动漫、3G游戏等高增长率产业,扶持具有国家级水准的、规模较大的动漫制作产业,加强对动漫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幅度提高动漫产品数量和质量。建设动漫产业基地和教学研究基地,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共享机制,增强动漫原创制作能力和衍生产品开发能力,创新产品流程,拉长产业链,扩大覆盖面,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国内一流的动漫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明星企业,培育一批得到受众和市场认可的知名品牌,推出一批具有太原风格、国内外影响的原创精品,使动漫产业成为我市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原创行为,形成动漫产业规模。市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动漫原创项目补助、动漫获奖作品奖励等;市政府每年从科技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经费,资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充分依托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扶持动漫产业;将成长型中小动漫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合理利用国家预算投资、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债贴息资金,优先支持形成动漫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项目建设;对企业为发展动漫产业新建投资项目贷款的,企业因生产原创动漫产品向银行借贷资金的,经政府核定按照贷款利息一次性给予50%的贴息补助;动漫企业享受省市有关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准入、土地、财政、价格等优惠政策;对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动漫产业博览会及重大动漫产品推广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对由市组织参加的国家级以上动漫产业会展企业,给予展位费50%的资助;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投入动漫产业,设立“创意开发基金”、建立“资金管理公司”,有效吸纳并运营民间资本;民营动漫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境内外参展招商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动漫企业同等待遇。
五、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推广机制
建立动漫产业发展奖励和推广机制。设立市动漫产业奖励资金,建立市动漫产业发展专家评审委员会,每年对本市原创动漫项目进行评审,对评选出列入市重点文化产品的项目,实行前期资助,政府资助金额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0%。我市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500元标准,给予原创动漫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省、市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动漫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动漫节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的重大奖项的动漫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设立市动漫产业专利扶持资金,对动漫企业的国内专利申请和国外发明专利及著作权登记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建设市级动漫书刊发行平台、影视播出平台和创作演出平台,太原电视台优先安排我市制作的动漫节目,每天播放时间不少于所有播放影视动画节目时间的30℅(不包括重复播放);鼓励少儿出版、少儿频道等单位形成覆盖全市的网络,举办多种原创大赛、展览、播出和演出等活动;鼓励动漫出版、播出、放映、演出机构和单位增加国产动漫产品出版、刊载、播出、放映、演出比例,鼓励动漫作品选题选材增加宣传省城旅游资源和传统文化的内容,增加对出版、刊载、播出、放映和演出国产动漫产品的成本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