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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筹建太原师范专科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燕和平(市公安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任书文(市人事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王新民(市农业局局长)
      雷金根(市编办主任)
      郭治明(市规划局局长)
      张金旺(小店区区委书记)
      方贵忠(太原大学党委书记、太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
      王泽民(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书记)
      郑康生(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院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新校区建设工作组
  组 长:耿彦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丁山(市人大副主任)
      孙王栗(市发改委主任)
      郭 鸿(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贵忠(太原大学党委书记、太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王泽民(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书记)
  成 员:王喜彬(市发改委副主任)
      邢建成(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锁业(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 康(市教育局高成处处长)
      刘建林(市国土局建设用地审批处处长)
      王建延(市规划局用地处处长)
  其他成员由筹备工作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任务:选定校址,办理土地划拨手续;提出新校区规划和建设方案,并奠基动工;组织工程施工。
  2、资金筹备工作组
  组 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方贵忠(太原大学党委书记、太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郑康生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院长)
  工作任务:通过财政投入、发改委计划安排、银行贷款、原有校区置换等方式和渠道完成新校区3亿元建设资金筹措。
  3、学校筹备工作组 
  组 长:方贵忠(太原大学党委书记、太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副组长:王泽民(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郑康生(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院长)
      蔡跃群(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段步玉(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袁 萍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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