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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5、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验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方案制定、部署动员、保障措施、督导检查和责任制等落实情况。

  二、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式方法

  这次检查验收采取由各地自查检查验收与省局集中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逐级自查,层层验收。省局集中检查验收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一)各地自查检查验收

  各地的自查检查验收由各设区市工商局统筹安排,11月30 日前完成。基层工商所、县级工商局和地市级工商局由下而上逐级自查自纠,省局在此基础上检查验收。各地工商局要对本地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局检查验收组。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总结工作中的成绩、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集中检查验收

  在各设区工商局自查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省局集中检查验收。本着城乡兼顾的原则,主要围绕目标任务进行检查验收。省局检查验收组在每个市检查3个县区,每个县区至少检查4个基层工商所(城市、农村各2个)、2个批发市场、2个集贸市场(城市、农村各1个)、2个超市、6户食杂店(城市、农村各3个),随机检查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10处,全省实地检查单位不得少于68个。凡被检查的单位,由检查验收组根据各地提供的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市场、超市、食杂店和街道的名录与情况随机确定。检查验收方法主要包括:

  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是辖区工商系统完成“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的情况,落实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制等工作的情况,以及开展自查检查验收的具体情况。

  2、现场检查。深入到基层第一线,针对流通环节专项整治3项量化目标任务,采取随机抽取市场、超市、经营户的食品和“倒查”的办法,检查其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的情况,重点查看经营户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情况;采取随机抽取食品经营户食品和“倒查”的办法,检查其进货台账建立健全的情况,重点查看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记录购入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采取走街串巷、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进行现场随机抽查,重点查看经营者是否合法持有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采取查阅资料和与执法人员座谈、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意见等方式,对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责任书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相关市场巡查执法记录和违法案件查处档案,以及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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