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几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18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成品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近期因省内炼油企业减产和部分二级批发商趁机囤积居奇等因素,造成我省柴油供应紧张,影响成品油市场秩序稳定。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袁纯清省长作了重要批示。按照袁省长批示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现就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成品油质量报验备案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监管对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性,针对当前成品油市场出现的情况,立即组织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全面落实成品油市场监管制度,把成品油质量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在定期抽检报验的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加油站成品油质量备案制度,监督成品油经营者在每批次进货时,将该批成品油的数量、进货渠道、质量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报辖区工商所备案,确保上市油品质量合格。
二、强化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规范油品经营行为。要建立健全辖区成品油经营户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完善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做到“四查四看”,一查加油站主体资格,看前置资质有效性;二查销售油品质量,看油品质量检验报告,查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和进货合同,看油品进货渠道;三查售油器是否符合计量标准,看有无短斤少两现象;四查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看有无侵犯知名企业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要指导成品油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张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其它举报方式的宣传告示,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作用,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奖励制度,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行政,严格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非法炼制的油品、无合法进口来源的油品、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囤积惜售,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各市局要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有效打击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