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8年-2009年普通商品房储备土地出让计划。2008年-2009年,杭州市土地储备地块面积约1025平方米(约15375亩),建筑面积约2140万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除上、下城区用地)设计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3%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规划所提供的土地面积略超过市场每年所需要的土地量。市政府可根据市场需要,在本规划中选择条件合适的地块进行出让,以保证土地市场的供应平稳,并满足市场需要。
(五)土地储备地块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例规定必须符合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六、政策与策略
(一)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1.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在规划期内,应按照全市住房发展目标,科学确定并适度增加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适应新政策的要求。
2.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针对我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各项规划(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以及各项规划控制原则和规范的前提下,对新区适当提高住房建筑的容积率水平。
3.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二)加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
1.继续加大普通商品房建设。建立并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招标出让。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中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新建或改建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的规定,必须符合本规划中相关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例的规定。
(三)加强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1.继续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规划与建设,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开工建设量,具体建设计划(包括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等)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制定;其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强各类公共租赁住房、创业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建设,强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