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站址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3)城镇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4)应急范围包括首站、门站;输气干线;市内管网;居民小区、酒店等公共场所;各液化气储灌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 市政府成立三亚市城镇供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市消防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电信局局长
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现场指挥组、安全防护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抢救维修组。
三亚市城镇供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框图(附图)(略)
2.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领导小组成员未在三亚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排序递补。
(1)领导和协调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6)其他有关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部门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编制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供气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2.1.4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组职责(市政府办、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①负责掌握意外灾害状况,推动应变组织机构各组工作的发挥。
②根据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抢险应变措施。
③视灾害状况和可能演化的趋势,判断是否需要外部救援或资源。
④组织对政府的报告。
⑤组织对媒体的新闻发布。
⑥下达疏散与作业恢复指令。
⑦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受灾区及供气企业在应急工作中的行政资源及人力支援机动调派。
⑧下达命令请求通讯联络组向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向消防队求援。
(2)安全防护组职责(市公安局、卫生局)
①负责对进出站(或灾区)人员的管制和清点。
②设立警戒区。
③对进出警戒区的车辆管制。
④限制人员及车辆进入警戒区。
(3)抢险组职责(市规划规划建设局、消防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①负责火灾、爆炸、燃气泄漏等事宜的控制与指挥。
②负责消防配置,燃气泄漏的紧急围堵。
③消防器材和抢险资源的补给。
④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⑤负责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和医药保障。
(4)通讯联络组职责(市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①事故(火灾)或燃气泄漏发生时,向其他小组联系。
②通知消防部门及事故现场的居民(事故处理完,恢复供气还需通知用户)。
③通报事故的发展和处理情况。
(5)疏散引导组职责(市公安局、规划规划建设局)
①组织群众安全疏散。
②检查灾区内(房间内)是否有被围困人员。
③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看护,防止返回灾区。
(6)抢救维修组职责(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水务局、电信局)
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供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①紧急切断阀的切断确认。
②引火源的管制及切断。
③设备、设施管段的修复与管制。
④对灾变提供现有的设备及附近可支持的设备材料。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报警机构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1)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城镇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城镇燃气企业,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应急响应
按城市供气系统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较严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三级。
应急等级 定义 可能发生状况
Ⅲ级 灾变(事故的威胁)能由站场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控制,不需人员疏散;事故(火灾或泄漏)限于局部,不会对财产造成威胁。 在短时间将事故处理,恢复正常生产。
Ⅱ级 较大的事故(如燃气泄漏量较大),造成火灾,会造成生命财产威胁,需要群众有度的疏散和支援。 经较长时间的抢险、抢修,燃气设施有较大损坏,需修复后才能恢复工作的较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