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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会风、会纪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会风、会纪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政府会议纪律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6]15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维护政府形象,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监察局决定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会风、会纪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会议入(离)场秩序的情况。一是会议入场秩序。参会人员是否做到按时进入会场,有无迟到或早退现象。会场布置有座次的,是否严格对号入座;有无随意挪动名签、坐位等情况;二是会议离场秩序。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是否遗弃了会议文件或相关资料。

  2、检查会场纪律的情况。参会人员是否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在会场内是否有吸烟、拨打接听电话、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处理紧急公文或处置突发、重大事情除外)、会见客人(接待上访人员除外)、在会场打瞌睡等情况。

  3、检查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的情况。有无不按要求擅自安排他人代会、有事不请假或无故缺席会议的现象。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每次检查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市监察局从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与会议主办单位一起,对会议入(离)场秩序、会场纪律和会议请假制度等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情况的行为进行现场登记(包括摄像);会后,对违反会风会纪的人员责成其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如果是单位“一把手”,由市监察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典型部门和有关人员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会纪会风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三、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一定要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改进会风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改进领导作风的重要内容,尽快扭转不良会风,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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