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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2007-2008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2007-2008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1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联合制订的《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2007-200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2007-2008年)
(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

  为健全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新增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中等职业教育。

  2007年,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招生总数达到33万人,其中,普通中专(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7.3万人,成人中专招生0.7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7万人,技工学校招生8万人。

  2008年的招生规模稳定在33万人左右。

  (二)短期技能培训。

  2007年,培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4万人,其中,教育系统培训13万人,劳动系统培训5万人,扶贫系统培训3万人,农业系统培训3万人。

  2008年,培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8万人,其中,教育系统培训9万人,劳动系统培训4万人,扶贫系统培训2万人,农业系统培训3万人。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

  全省初、高中毕业生(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机构。

  中等职业教育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组织实施。

  短期技能培训由省内具备培训条件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三)组织模式。

  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教学实训、就业安置等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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