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今年7月1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实施三周年,市政府拟于今年10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根据江西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通知》(赣监字〔2007〕2号)的要求,经市政府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同意,现就
《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和实施主体的法定资格情况。具体包括行政许可项目、期限、程序、收费等的依据梳理、公布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存在已被取消的仍在实施的情况;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规范和对外公示,公开、告知、听证等特别程序是否依法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否经同级政府确认并公告,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集中许可、并联审批、听证、投诉举报等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所建立的各项配套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情况。各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建立健全具体的监管制度;是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日常的跟踪、监管;是否存在只许可“不监管”、“轻监管”或根本“不监管”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问题;是否有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的隐患、损失、事故和影响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的生产、生活等问题;是否将监督检查情况规范地记入被许可人的档案;是否建立并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被许可人在许可环节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