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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光缆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服务于传递公众电信信息,而且担负着党和国家的重要通信及国防通信任务。同时,还为金融、新闻、气象等单位传递高速数据业务,是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传递信息的生命线。为此,确保光缆线路安全畅通,对于巩固国防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切实保障通信线路安全畅通,减少外力及人为因素对光缆线路安全的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尽管我市通信光缆联合护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施工损坏通信线路造成通信障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仅去年6月至今,就发生施工机械挖坏地下光缆事故8起;偷盗通信电缆的事件152起,甚至恶意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也有所抬头。给赣州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少数地方和部门在通信保护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为了片面追求工程建设速度,仓促动工,违规操作,甚至强行动工,不顾通信光缆的安全。这些现象的存在,突出反映出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通信线路安全工作认识不足,对通信安全工作不重视,缺乏全局观念。因此,进一步加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减少外力和人为因素对光缆线路安全的影响,切实保障光缆线路安全畅通,已成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工作机制

  通信线路安全畅通,对巩固国防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障通信光缆线路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保护通信光缆线路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赣州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电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共同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保护通信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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