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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服务业的通知


  努力打造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在全市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通过调研论证,选择若干个具有较好基础和较大发展前景的服务行业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目标,通过集群发展,形成一批功能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和增长极,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

  三、大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

  重点抓好赣州国际汽车城、粮油批发市场、家具大市场、水果大市场、旧车交易市场、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市场、金钻广场、购物中心、水南新区五洲苑综合市场等专业市场的建设;抓好滨江大道休闲带、中心城区假日酒店、鸿晟五星级酒店、休闲娱乐城的建设;抓好赣州新机场、赣州南站、东站物流中心、开发区物流园、章贡区物流配送中心、卷烟配送中心等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通天岩、马祖岩、栎木坑、中华儿童新村、陡水湖、三百山、翠微峰、武当山、杨仙岭、峰山和市郊农家乐小基地等核心旅游景区建设。

  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分别抓5-10个重点建设项目,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实行领导挂点责任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促进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四、努力提高服务业改革开放水平

  深化服务业各项改革,除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由国有资本控制外,其它服务领域都要对外开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打破垄断,降低准入门槛。

  拓展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开放范围,加大服务业对外招商力度,举办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服务业项目推介会,吸引国内、国外企业投资发展我市服务业。编制汇集功能性区块、功能性项目、特色街区等各类服务业《招商项目库》,汇编《客商库》,加强跟踪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的投资动向。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主动承接国内外服务业的转移。把服务业招商摆在与第一、第二产业招商同等重要的位置,服务业招商项目纳入市招商引资考核范围。

  五、大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赣市发[2006]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的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放宽进入城镇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增加有效需求;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各(市、区)要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服务业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实施财税、土地、价格、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快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引进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依法行政,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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