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服务业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服务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长足进步。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20亿元,同比增长11%,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38.7%。服务业在总量增加、速度加快的同时,结构明显优化,贡献日趋突出。但是,在三次产业中服务业仍未摆脱总量偏小、档次偏低、市场化程度偏低的窘境,服务业发展速度低于全市GDP增幅2个百分点,特别是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市委、市政府对此特别关注,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市城市现代服务业调度会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抓紧做好工作,努力完成服务业年度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服务业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6月29日召开的全市城市现代服务业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进全民创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是推进城市化进程、打造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现实需要。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带头学习现代服务业知识,掌握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向,拓宽发展思路,坚持在发展中做到“六个结合”:即服务业与全民创业相结合,与发展个私经济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培植产业集群相结合,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与纵深推进“十大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快把服务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和谐发展的轨道,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科学调整服务业布局
依托本地比较优势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城市(镇)人才、物流、信息、资金等要素相对集中的优势,优化服务业结构布局,努力打造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服务业核心集聚区,拓展南康、赣县“两翼”,辐射带动全市城乡区域服务业发展。县(市、区)要沿人口密集区、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进行布局。围绕工业园区建立生产性服务业基地,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优化服务消费结构,提升档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