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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设立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信箱,市政府办公厅电话号码:0797-8392070,电子信箱zfbmsc1@ganzhou.gov.cn。

  3、会同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4、向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发放调查问卷,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的工作进行评价;同时安排人员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给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的有关科室打电话,对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进行暗访。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在这一阶段应做的工作:

  1、成立机构、制订方案,确定单位评议的内容。

  2、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发布消息,广泛征求意见。

  3、向乡(镇、场、街道办)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办公室,中央、省、市驻当地单位办公室发放征求意见的公开信和调查问卷,请他们帮助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设立民主评议政风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意见箱,并指定专人受理举报。意见箱应摆放在机关办公地点醒目位置。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及省、市政府办公厅征求意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应一并向社会公布。

  5、及时、准确提供市统计部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所需的样本。

  6、还可由分管领导牵头,带领分管科室的同志上门听取对口单位的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7月25日-8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汇总梳理,向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进行反馈。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要对评议意见表明整改态度。反馈意见结束后,各县(市、区)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对评议意见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同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厅。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8月25日-9月10日)。根据本方案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检查评议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并写出检查评议报告上报。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要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应会同市统计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对结果进行排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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