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是办理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承办单位要对2007年承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逐件检查,对答复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要落实“回头看”工作的责任,对已承诺答复事项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创新方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切实消除“重答复,轻落实”、“已答复,未落实”现象。
(三)积极推进当前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不仅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更是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把议案、建议和提案转化为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载体,努力使办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请各承办单位将“回头看”工作总结及B、C类办理件落实情况表于2008年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2007年建议提案B、C类件落实情况表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衢州市政协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07年建议提案B、C类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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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 建议提案标题 │当时标│重新沟│目前是│ 具体落实情况 │
│案编号│ │注类别│通方式│否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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